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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联盟
2023-08-19 21:13:25 点击量:

东南亚国家联盟(英文: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缩写:ASEAN,简称:东盟),于1967年8月8日在泰国曼谷成立,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截至2019年,东盟有10个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缅甸越南。联盟成员国总面积约449万平方千米,人口6.6亿。 [1] 
东南亚国家联盟先后与中国、韩国日本等六个国家建立了自由贸易区,中国、日本、韩国印度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国先后加入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建立了围绕东盟的“10+1”“10+3”“10+8”机制。此外,东盟分别与联合国欧盟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南方共同市场等积极发展合作关系。 [12] 
东南亚国家联盟是亚洲第三大经济体和世界第六大经济体。2017年,东盟经济增长5.2%,经济总量超过2.7万亿美元。
2023年为“中国东盟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合作年”。 [28] 
中文名
东南亚国家联盟
外文名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别    名
东盟
总    部
雅加达 [1] 
秘书长
高金洪 [29] 
旗    帜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旗
盟    歌
《东盟之路》
东盟日
8月8日
1961年7月31日,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在曼谷成立东南亚联盟。 [3] 
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即《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3] 
1976年,《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签订。 [7]  8月28—29日,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 [3] 
1984年1月7日,文莱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 [8-9]  
1995年7月28日,越南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 [8-9]  
1997年7月23日,老挝、缅甸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 [8-9]  
1999年4月30日,柬埔寨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 [8-9]  
2007年11月20日,参加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的东盟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了《东盟宪章》。 [3] 
2008年12月,《东盟宪章》正式生效。 [1] 
2015年12月31日,东盟共同体正式成立。 [14] 
2019年8月8日,东盟秘书处新大楼落成。 [10] 
当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第40届和第41届东盟峰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开幕。 [26] 
当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东盟国家领导人在第40届和第41届东盟峰会上宣布,东盟接纳东帝汶为第11个成员国。
当地时间2022年11月11日,第25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宣布:2023年为“中国东盟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合作年” [28] 
截至2019年,东南亚国家联盟有10个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总面积约449万平方千米,人口6.6亿。 [1] 
当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东盟接纳东帝汶为第11个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 [27] 
2022年7月19日,东帝汶总统若泽·拉莫斯·奥尔塔访问印度尼西亚时说,东帝汶希望2023年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 [25] 
巴布亚新几内亚,为东南亚国家联盟观察员国。21世纪以来,巴布亚新几内亚外长一直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东盟外长会议。 [3]  [11] 
东盟秘书处新大楼 东盟秘书处新大楼
根据《东盟宪章》,东盟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一)东盟峰会: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
(二)东盟协调理事会:由东盟各国外长组成,是综合协调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三)东盟共同体理事会:包括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理事会、东盟经济共同体理事会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理事会,协调其下设各领域工作,由东盟轮值主席国相关部长担任主席,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四)东盟领域部长会议:由成员国相关领域主管部长出席,向所属共同体理事会汇报工作,致力于加强各相关领域合作,支持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
(五)东盟秘书长和东盟秘书处:负责协助落实东盟的协议和决定,并进行监督。
(六)东盟常驻代表委员会:由东盟成员国指派的大使级常驻东盟代表组成,代表各自国家协助东盟秘书处、东盟协调理事会等机构开展工作。
(七)东盟国家秘书处:东盟在各成员国的联络点和信息汇总中心,设在各成员国外交部。
(八)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负责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的相关事务。
(九)东盟附属机构:包括各种民间和半官方机构。 [1] 
东盟峰会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组成,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东盟秘书长是东盟首席行政官,向东盟峰会负责,由东盟各国轮流推荐资深人士担任,任期5年。现任秘书长林玉辉(Lim Jock Hoi,文莱前外交与贸易部常秘),2018年1月就任,任期至2022年底。 [1] 
东盟历任主席国
年代
东盟轮值主席国
1976年
印度尼西亚
1977年
马来西亚
1987年
菲律宾
1992年
新加坡
1995年
泰国
1996年
印度尼西亚
1997年
马来西亚
1998年
越南
1999年
菲律宾
2000年
新加坡
2001年
文莱
2002年
柬埔寨
2003年
印度尼西亚
2004年
老挝
2005年
马来西亚
2006年
菲律宾
2007年
新加坡
2008年
泰国
2009年
泰国
2010年
越南
2011年
印度尼西亚
2012年
柬埔寨
2013年
文莱
2014年
缅甸
2015年
马来西亚
2016年
老挝
2017年
菲律宾
2018年
新加坡
2019年
泰国
2020年
越南
2021年
文莱
2022年
柬埔寨
参考资料: [13] 
东盟历任秘书长
历任
秘书长
秘书长国籍
秘书长任期
1
哈托尼奥·雷索·达尔松
印度尼西亚
1976年6月7日—1978年2月18日
2
奥马尔亚迪·约托韦约诺
印度尼西亚
1978年2月19日—1978年6月30日
3
阿里·阿卜杜拉
马来西亚
1978年7月10日—1980年6月30日
4
纳西索·雷耶斯
菲律宾
1980年7月1日—1982年7月1日
5
陈启佑
新加坡
1982年7月18日—1984年7月15日
6
潘·瓦那密提
泰国
1984年7月16日—1986年7月15日
7
容英发
文莱
1986年7月16日—1989年7月16日
8
鲁斯林·诺尔
印度尼西亚
1989年7月17日—1993年1月1日
9
马来西亚
1993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
10
鲁道夫·塞维里诺
菲律宾
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11
新加坡
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12
泰国
2008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13
越南
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14
文莱
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参考资料: [2] 
  • 宗旨
《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于1967年8月8日在泰国曼谷发表。《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确定的宗旨和目标是:
(1)以平等与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
(2)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3)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等问题的合作与相互支援;
(4)在教育、职业和技术及行政训练和研究设施方面互相支援;
(5)在充分利用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改善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
(6)促进对东南亚问题的研究;
(7)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标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保持紧密和互利的合作,探寻与其更紧密的合作途径。 [3] 
  • 宪章
第32届东盟峰会 第32届东盟峰会
东盟宪章全称《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于2008年12月正式生效。 [1]  《东盟宪章》文件长达31页,确立了东盟的目标、原则和地位。《东盟宪章》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赋予东盟法人地位。 [3] 
2008年12月,《东盟宪章》正式生效,确定东盟的目标包括:
(一)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
(二)通过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提升地区活力;
(三)维护东南亚的无核武器区地位,杜绝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四)确保东盟人民和成员国与世界和平相处,生活于公正、民主与和谐的环境中;
(五)建立稳定、繁荣、极具竞争力和一体化的共同市场和制造基地,实现货物、服务、投资、人员、资金自由流动;
(六)通过相互帮助与合作减轻贫困,缩小东盟内部发展鸿沟;
(七)在充分考虑东盟成员国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加强民主,促进良政与法治,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
(八)根据全面安全的原则,对各种形式的威胁、跨国犯罪和跨境挑战作出有效反应;
(九)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本地区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确保人民高质量的生活;
(十)通过加强教育、终身学习以及科技合作,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民素质,强化东盟共同体;
(十一)为人民提供发展机会、社会福利和公正待遇,提高人民福祉和生活水平;
(十二)加强合作,营造安全、无毒品的环境;
(十三)建设以人为本的东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进程,并从中获益;
(十四)增加对本地区文化和遗产的认识,加强东盟共同体意识;
(十五)在开放、透明和包容的地区架构内,维护东盟在同外部伙伴关系中的中心地位和积极主动作用。 [1] 
据东盟秘书处2009年6月统计,东南亚国家联盟人口5.84亿。 [15] 
东南亚国家联盟是亚洲第三大经济体和世界第六大经济体。 [12] 
2017年,东南亚国家联盟经济增长5.2%,经济总量超过2.7万亿美元。 [12]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旗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旗
东南亚国家联盟盟旗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旗帜,采用于1997年。蓝色代表大海、天空和友谊。徽记由10根黄色条纹组成,代表10个成员国。
东盟会徽 东盟会徽
东盟会徽是东盟的官方标志。东盟会徽代表一个稳定、和平、团结和充满活力的东盟。会徽的颜色蓝色、红色、白色和黄色代表了所有东盟成员国国徽的主要颜色。蓝色代表和平与稳定。红色代表勇气和活力,白色代表纯洁,黄色代表繁荣。会徽中央的稻草茎代表了东盟开国元勋们的梦想,即东盟国家将东南亚所有国家凝聚在一起,友好团结。圆圈代表东盟的团结。 [6] 
  • 盟歌
2008年11月20日,盟歌创作的最后一轮评选在曼谷举行,共有10首候选曲目入围。评委来自东盟10个成员国,以及对话国中国、澳大利亚、日本。最终从10首候选歌曲中选择了《东盟之路》。 [3] 
《东盟之路》歌词:“高高举起我们的旗帜,像天一样高;拥抱我们心中的自豪;东盟紧密团结如一体,内省自身,放眼全世界;以和平为起点,以繁荣为目标。我们敢于梦想,我们乐得分享。共同为东盟,我们敢于梦想;我们乐于分享,因为这就是东盟之路。” [3] 
  • 东盟日
1967年8月8日,泰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5国在曼谷发表《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 [5]  8月8日被定为“东盟日”。 [12] 
  • 出版物
东南亚国家联盟拥有众多定期或不定期发行的出版物,如《东盟年度报告》《东盟商务通讯》等。 [15] 
第34届东盟峰会 第34届东盟峰会
1976年2月,东盟第1次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 [3] 
1977年8月,东盟第2次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会议确定东盟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加强同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欧共体的对话和经济联系。 [3] 
1987年12月,东盟第3次首脑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议签署了《马尼拉宣言》《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修正议定书和四项经济协定。 [3] 
1992年1月,东盟第4次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和《有效普惠关税协定》等三个文件。 [3] 
1995年12月,东盟第5次首脑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签署了《促进东盟一体化和形成东盟整体意识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框架议定书》《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通过了《东盟组织机制调整方案》。 [3] 
1998年12月,东盟第6次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河内宣言》《河内行动纲领》《大胆措施声明》三个文件,决定加快东盟自由贸易和东盟投资区的进程。 [3] 
2001年11月,东盟第7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举行。会议发表了《2001东盟反恐联合行动宣言》《第七次东盟首脑会议关于艾滋病问题宣言》,并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中期回顾”等文件。 [3] 
2002年11月4日至5日,第8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并签署了《东盟旅游协定》。 [16] 
2003年10月7日至8日,第9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通过了《东盟第二协约宣言》(亦称《第二巴厘宣言》)。 [16] 
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第10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 [16] 
2005年12月12日,第11届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 [16] 
2007年1月13日至14日,第12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会议确定了东盟宪章蓝图计划并签署了《宿务宣言》。此外,会议还签署了包括《东盟反恐公约》在内的一系列文件。 [16] 
2007年11月,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包括《东盟宪章》《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文件。 [16] 
2009年2月27日至3月1日,第14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中部海滨城市华欣举行。会议签署了《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 [16] 
2009年10月23日至25日,第15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 [16] 
2010年4月8日至9日,第16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东盟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联合声明以及东盟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
2010年10月,第17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促进经济复苏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东盟宣言》、旨在加强保障东盟地区妇女儿童福利的《河内宣言》《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以及实施海上搜救合作的文件。 [16] 
2011年5月7日至8日,第18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举行。 [16] 
2011年11月17日,第19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通过了《在全球国家共同体中的东盟共同体巴厘宣言》(又称《巴厘第三协约宣言》)。 [16] 
2012年4月3日至4日,第20届东盟峰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峰会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文件,包括第20届东盟峰会《主席声明》《金边宣言》《金边议程》《2015年建立东盟无毒品区宣言》和 《“全球温和派行动组织”概念文件》等。
2012年11月,第21届东盟峰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峰会签署《东盟人权宣言》。 [16] 
2013年,第22届东盟峰会、第23届东盟峰会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 [17-18]  
2014年,第24届东盟峰会、第25届东盟峰会在缅甸首都内比都举行。 [19-20]  
2015年,第26届东盟峰会、第27届东盟峰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21] 
2016年9月,第28届东盟峰会、第29届东盟峰会在老挝万象举行。会议通过了《东盟愿景2025》《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和第三份《东盟一体化倡议工作计划》。东盟国家领导人还签署了共同应对域内外灾害的宣言。 [1] 
2017年4月,第30届东盟峰会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11月,第31届东盟峰会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议就建设更加稳定和更具韧性的东盟共同体(即建设以人为本的东盟、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加强海上安全与合作、促进包容性与创新驱动型增长、加强东盟韧性、推动东盟成为区域主义样板和全球事务参与者)进行了讨论,签署了《东盟关于保护和提高移民劳工权利的共识》,通过了《东盟关于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的宣言》《东盟创新宣言》等多份重要文件。东盟及其对话或域外伙伴领导人共同出席东盟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 [1] 
2018年4月,第32届东盟峰会在新加坡举行,会后发表《主席声明》《关于建设韧性和创新的东盟愿景文件》《关于网络安全合作的声明》《东盟智慧城市网络概念文件》。11月,第33届东盟峰会在新加坡举行,通过了《东盟智慧城市网络框架》《关于增加绿色就业以促进东盟共同体平等与包容性增长的宣言》等文件。 [1] 
2019年6月,第34届东盟峰会在泰国曼谷举行,发表了《东盟印太展望》《东盟领导人关于可持续伙伴关系的愿景声明》《应对亚洲地区海洋垃圾的曼谷宣言》及其行动框架等文件。11月,第35届东盟峰会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主席声明》《东盟关于向第四次工业革命转型的宣言》《东盟关于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等文件。 [1] 
2020年6月,第36届东盟峰会以视频形式举行,发表了《东盟领导人关于团结协作主动应对的愿景声明》等文件。11月,第37届东盟峰会以视频形式举行,通过了《东盟全面复苏框架》及其实施计划。 [1] 
1994年7月,东南亚国家联盟倡导成立东盟地区论坛(ARF),主要就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10月,东南亚国家联盟倡议召开亚欧会议(ASEM),促进东亚和欧盟的政治对话与经济合作。 [1] 
1997年,东南亚国家联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共同启动了东亚合作,东盟与中日韩(10+3)、东亚峰会(EAS)等机制相继诞生。 [1] 
1999年9月,在东南亚国家联盟倡议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FEALAC)成立。 [1] 
2011年11月,东盟提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倡议,旨在构建以东盟为核心的地区自贸安排。 [1] 
2012年11月,在第七届东亚峰会上,东南亚国家联盟国家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6国领导人同意启动RCEP谈判。 [1] 
2017年11月,首次RCEP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 [1] 
2018年11月,第二次RCEP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召开,各国领导人肯定当年RCEP谈判取得的实质进展,就争取于2019年结束谈判达成一致。
2019年11月,第三次RCEP领导人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与会领导人在会后发表联合声明,宣布RCEP15个成员国结束全部20个章节的文本谈判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问题的谈判,并致力于2020年签署协定。 [1] 
1991年,中国和东盟开启了对话进程。 [22] 
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正式启动。 [22] 
2021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正式宣布建立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4] 
东盟以“东盟方式”为基础,形成东盟分别与中日韩(“10+1”)、东盟与中日韩(“10+3”)、东亚峰会(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俄罗斯8国,即“10+8”)等对话合作机制,在促进区域和平稳定、区域一体化合作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24] 
作为一个成立40年的地区性组织,东盟在促进区域合作、促进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区域外部国家的协调等方面均作出了重大努力,并取得了巨大成就。尽管褒贬不一,东盟终以其成功的实践告诉世人,只要加强团结与合作,小国、弱国也可以有所作为,它们同样能在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地区新秩序的建立等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珠江经济》 评) [2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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